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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李濤)省人社廳日前出台文件,省直醫保將在省眼科醫院開展按病種付費試點,此舉可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和降低醫療費用負擔,避免“小病大治”問題。按病種付費有啥好處?據瞭解,以前各個醫院都是按“項目”收費,做了什麼檢查、吃了什麼藥,每個項目費用加起來就是總花銷,超過報銷額度的費用就得患者自己掏。如果按病種付費的話,價格就定死了,超出的部分由醫院承擔,這樣醫院就會盡可能在價格範圍內做合理的檢查和用藥。此次試點病種的範圍包括:發病率較高、治療方法相對成熟、療效確切、個體差異較小、費用相對穩定的眼科10個病種。參保人員在試點醫院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,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、公務員醫療補助、大病保險按照規定比例支付,參保患者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。超出(包括自費)規定病種價格標準的部分醫療費用,將由試點醫院自行承擔,不得轉嫁至患者,結餘部分由醫院留用。今後,省直其他定點醫療機構願意開展按病種付費的,也可按相關規定執行。  (原標題:省直醫保將試點按病種付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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